去年3月,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》(以下簡稱《反家庭暴力法》)施行。記者了解到,反家暴法實施一年來,我省法院發(fā)出的“人身保護令”寥寥,到公安部門報警要求處理施暴者少見,而面對家暴的“鴕鳥心態(tài)”則是讓許多家暴受害者不愿站出來的主要原因。
 
       “人身保護令”讓夫妻破鏡重圓
 
       早在2010年11月1日,合肥市廬陽區(qū)作為試點,即推出針對家庭暴力的“人身保護令”。昨日,廬陽區(qū)法援快車開到了杏林小區(qū)的法治廣場,法律工作者現(xiàn)場接受居民咨詢,廬陽區(qū)法院民一庭副庭長蔣子鈺介紹,經(jīng)過走訪,目前合肥首個“人身保護令”被保護的夫妻已經(jīng)和好如初,婚姻破鏡重圓。
 
      張女士經(jīng)常被丈夫毆打,接到申請后,廬陽區(qū)法院經(jīng)過核實雙方的結婚證、醫(yī)院病歷、受傷后照片、派出所報案單詢問筆錄等證據(jù),并與雙方當事人談話后,確定被告胡先生確實對張女士多次實施了家庭暴力。2010年12月9日,廬陽區(qū)法院對其下達了“人身保護令”民事裁定書,內容禁止胡先生毆打、威脅張女士及子女,禁止胡先生利用騷擾、跟蹤手段妨礙張女士及子女的正常生活。
 
       一直不以為然的胡先生看到這份“民事裁定書”落款處加蓋了法院的公章,才知道法院動了真格,態(tài)度和語氣頓時軟化了很多,表示遵守裁定,不再威脅、毆打妻子。同日,廬陽區(qū)法院又將該份民事裁定書及協(xié)助執(zhí)行通知書送達給其居住地的轄區(qū)派出所,并通報了相關案情,要求派出所給予監(jiān)督。
 
       如今好幾年的時間都過去了,廬陽區(qū)法院的法官定期進行走訪,發(fā)現(xiàn)當初差點離婚的夫妻倆已經(jīng)破鏡重圓,張女士和胡先生已經(jīng)有了外孫,兩口子每天在家?guī)⊥鈱O,其樂融融,“當初那一紙‘保護令’,再加上法官的調解,讓我們這個家破鏡重圓。”
 
       反對家暴,有了直接的效果,“婚姻里,家暴受害者要勇敢地走出來,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,有時候就會真的給施暴者敲響了警鐘。”蔣子鈺介紹道。
 
        7旬老人現(xiàn)場控訴遭家暴
 
       《反家暴法》實施一年,廬陽區(qū)法院民一庭處理了家事案件400多起
 
       李玲芳通訊員康蕾常靜
 
       晨報訊不照顧生病的妻子、動不動就謾罵、侮辱甚至動手……昨日在廬陽區(qū)杏林街道舉行的普法宣傳活動現(xiàn)場,一位70歲的老奶奶現(xiàn)場求助法官,哭訴遭到老伴家暴的經(jīng)歷。2016年3月1日中國首部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實施,一年來,廬陽區(qū)法院專門處理家事案件的民一庭,處理了400多件離婚案件。雖然案件中當事人反映有家暴現(xiàn)象的很多,但往往因為沒有保留證據(jù),法院判定的很少。
 
       老人遭家暴舍不得房子不愿離婚
 
       為有效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,維護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關系,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(wěn)定,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》實施一周年之際,廬陽區(qū)杏林街道開展以“擁抱行,家暴停”為主題的反家暴法律宣傳,F(xiàn)場有女法官、女律師、女黨員等,幫助居民維權。
 
      上午,70歲的譚奶奶拉著女法官蔣子鈺的手,開始淚流滿面。她告訴蔣子鈺,從2010年開始她就遭受到了丈夫的家庭暴力,因為自己和兒子媳婦們的顏面問題,她一直隱忍。沒想到最近她生病的幾個月里,丈夫的暴力傾向更加明顯。3個月前,她因食道癌住院,丈夫不僅不去照顧,還不給錢治療。因為只能吃流食,丈夫不僅自己不動手,還不允許兒子媳婦給她做,甚至罵跑了前來照顧的兒媳。經(jīng)常言語上刺激她,叫她去死,還會動手打她的頭。
 
       據(jù)悉,譚奶奶的老伴與她同歲,收入比她高,脾氣較大。但家庭經(jīng)濟條件不錯,家里房子很寬敞。家人勸導無效,無奈之下來現(xiàn)場求助。
 
       “你可以離婚呢?”聽了譚奶奶的故事,其他居民也很氣憤,甚至建議她離婚。“離婚?沒想過,離婚了他又不走,我上哪里找這么好的房子住,又有暖氣又寬敞。”譚奶奶的話,聽得人也很無奈。針對這種情況,蔣子鈺說,他們會先和社區(qū)的婦聯(lián)、司法所工作人員一起上門調解。
 
       家暴反映的多能證實的少
 
       記者從杏林街道司法所獲悉,在反家暴法實施的一年時間里,司法所收到了5起反映家暴的求助。其中還有一位受害者為男性,經(jīng)過調解目前夫妻關系已經(jīng)緩和。
 
       從事家事案件工作十余年的蔣子鈺告訴記者,近幾年來婦女的維權意識明顯提高,離婚案件也曾爆發(fā)式增長。前幾年的離婚案只有100多起,而這幾年都達到400多起。離婚案中,大部分女性原告都會提到曾經(jīng)遭受到家暴情況,但因為拿不出證據(jù),法院能確定的很少。這其中的一個原因就是,遭受家暴時沒有及時保留證據(jù)。為此,她也建議,在遭受家暴時應該第一時間報警,及時阻止傷害的同時警方的出警記錄也是證明。其次,丈夫寫的保證書中有提到曾經(jīng)家暴的情況、手機短信、微信聊天記錄中也提及的內容,都可以作為證據(jù)保留。
 
       要求處理施暴者少見
 
       磨店派出所一位資深民警告訴記者,現(xiàn)實生活中家暴案件發(fā)生的頻率不高,一般一個月最多會有三四起,至于原因,則有很多種,其中最主要的幾種是酗酒、賭博和婚外情,“什么年齡段都有,結婚幾十年的老夫妻,剛結婚的小年輕都有。”這位民警告訴記者,而在所有的家暴案件中,大概有八成的受害者都是女性。
 
       在接到家暴的警情后,民警會第一時間趕到現(xiàn)場問明情況,如果受害者傷勢較輕,一般會現(xiàn)場對雙方進行問詢,做筆錄,然后對施暴者批評教育,同時對當事雙方進行調解。如果受害者傷勢嚴重,民警會及時將其送醫(yī),同時固定證據(jù),待傷者傷勢穩(wěn)定之后,會將雙方帶回至派出所進一步做工作,“總體上是勸和不勸分,畢竟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,而且婚姻也不只是兩個人的事。”但是在勸解的同時,民警也會同時告知受害者其享有的權利,如果受害者堅持要求處理,那么警方也將按照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對施暴者進行相應的處罰,“具體處罰標準要視情節(jié)來定。”但是在實際生活中,強烈要求處理施暴者的情況并不多見。
 

       

責任編輯: 一米陽光